淮北市烈山区编办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申请实行现场核查

访问次数: 1412                        发布时间: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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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和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淮北市烈山区编办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规范审批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等申请事项。

一是明确核查内容。对申请设立的事业单位,首先核查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其次是事业单位章程是否完备、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拟任法定代表人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负债经营的情况、是否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对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核查是否存在负债经营的情况及上年度年检情况。同时,对变更住所的还核查是否有新的稳定场所,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核查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继续有效,变更经费来源的核查经费来源变更证明文件,变更开办资金的核查验资证明与财务是否一致。对变更法人代表的申请,审核是否有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免职文件、审计报告等。

二是严格核查的方式和程序。现场核查时,规定必须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建立了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真实情况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要相关人员责任。依据核查情况,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填写《烈山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核查人共同签字确认归档,形成系统的档案。对现场核查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申请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整改情况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今年以来,区编办对我区经济开发区、残联等多家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登记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法人意识,规范了法人行为,积累了监督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烈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