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歙县编办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力度。
一是及时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歙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加大培训宣传。该县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纳入今年组工干部培训计划,并编印成册,人手一册,方便组工干部随时查阅学习,提高组工干部的机构编制管理意识。
三是充实组织力量。为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力度,由县编办确定一名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的巡视组,对县相关部门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日常监督与实地巡视相结合,确保在进人用编申报、人员上下编、在编人员及工资变动联合审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单位要求纠正到位,并做好记录台帐。在今后确定巡视对象时,将此类单位作为重点巡视对象,在实地进行巡视时,着重巡视该单位需纠正的问题是否落实到位。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该县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作为一种长效机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除规定的每年两次巡视工作,还将监督检查巡视工作融合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研、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现场核查、调研课题的实地调研、专项清理等各项工作中去,共同开展、共同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歙县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