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访问次数: 751                        发布时间: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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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举措,黟县进一步统一认识,自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该管的管好管住、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的原则,政府把工作重心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转变。

一、       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成了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工作。201112月,设立了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25月,将“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行政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工商、国税、地税、质检、药监等首批单位已进驻政务中心,运作良好,尤其推行的《企业注册登记“一表制”》服务,精简了审批环节、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好评。

推进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行政审批权向一个科室相对集中。201111月,在《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为推进我县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县编办及时将《通知》进行转发,并对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在对本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的基础上,按照“不增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原则,对本单位行政审批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并整合归并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授权到位,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优化发展环境。

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主体和项目清理工作。2012年在全县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后,今年4月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决定,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了展行政审批主体和项目清理工作。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驻黟各单位,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自查清理,实行零报告;在县监察局、法制办、编办和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领导下,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小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行政审批主体、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依法进行审核,并与有关部门当面进行协商后予以确认;在将清理审核意见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开。清理工作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主体和项目的管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打造职能科学、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认真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正确处理好“有为”和“不为”的关系。

2012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将60项不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事项转变为公共服务事项;今年又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一些不该政府管的事,坚决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如去年7月份以来,县政府多次研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黟县蚕种场的转企改制工作,把养蚕制种工作推向社会,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把该管的事坚决管好,如2012年狠抓了36项民生工程,今年又实施了37项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降低群众看病费用,彻底解决看病难问题;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投资近一亿元新建了黟县碧阳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学楼,兑现教师绩效工资,加大紧缺科目教师的招聘力度,以满足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等。加强社会管理,努力创建全省文明县城,让群众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积极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2012年初,将县乡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在县政法委增加了内设机构社会管理科,调剂2名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我县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办)为主,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文明办合署办公,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清运保洁大队。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110月我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第二届文明县城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在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一是在世界文化遗产地、扩权强镇试点镇西递镇和宏村镇分别设置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和规划建设分局,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委托和授权,积极做好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乡镇延伸工作;二是针对我县旅游快速发展,入境游客大幅增长的态势,在西递、宏村等旅游景区推行“四联工作法”,提升旅游景区境外游客管理水平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花建慧副省长的批示,在全省予以推广;三是以乡村旅游社会管理为切入点,大胆探索,为全市乡村旅游社会管理积累了经验。我县古民居“四三三”保护利用模式、乡村旅游社会管理“三三三”模式和宏村派出所“一二三”工作法,实施创新管理,得到市领导批示,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予以推广。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黟县国土信息中心上加挂“黟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牌子,推行了地质灾害点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五式工作法”得到王福宏书记批示,在全市进行推广。五是以打造精品社区为抓手,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按照社区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配备要求,先后选拔十余名干部充实到社区队伍中,定期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社区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结对培训;将城区三个社区党组织划分为10个网格党支部,构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三级网格”组织体系,拓宽党员服务居民的渠道,发挥党员在精品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创新。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严峻挑战,努力克服职能分散、人员少、装备经费少、监管任务重等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丰富新手段,探索新模式。一是建立食品安全六段式监管协作机制。成立了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卫生局,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卫生、农业、质监、商务、工商、公安部门各负其责。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由县政府和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职责任务。是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四员”制度。每个乡镇确定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每个乡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公共卫生人员兼任;每个村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分别由村主任、村医担任,负责有食品安全的监督、信息收集等工作。四是建立黟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制定《黟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农委、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各自受理本部门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一次性经济奖励。

    3、积极探索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机制。西递、宏村世界遗产申报成功以来,黟县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西递、宏村两个古村落遗产保护与管理机制,确保了世界文化遗产地西递、宏村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一是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领导。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领导组,综合协调、指导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西递、宏村专门建立了遗产管理委员会、遗产保护管理监察大队及民间保护协会,强化了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管监控。县、镇、村、民间组织四级保护管理网络的形成,使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二是推进旅游行业体制机制改革。2012年,我们以“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为切入点,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特色创建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研讨,成立了文化旅游开发办公室,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强化对节庆活动的组织策划,提升旅游节庆活动质量和效益;将“黟县旅游行业管理中心(黟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更名为“黟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黟县旅游行业管理中心)”,加挂“黟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办公室”牌子,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建立旅游执法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解决了旅游联合执法主体缺失问题;在创新旅游行业体制机制的同时,不断深化改革,将原黟县旅行社和旅游总公司及时转企改制,组建徽黄旅游集团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服务旅游经济发展。三是加强西递、宏村世界遗产地商业经营工作管理。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品牌和古民居的永续利用,实现宏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遗产地采取管控农家乐发展、实行油污达标排放、推进“二次电改”、加强景区执法、提升村民商户素质等举措,切实加强遗产的景区商业经营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管理人员素质。配齐配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和消防人员技能培训,完善装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执法巡查、快速处置和工作责任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调动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参与两村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培训,每年都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和省文物局举办的各种形式的管理培训班、短训班、研讨会等,并与其他各历史文化名城、遗产保护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五是提高项目保护编制水平。主动联系清华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研究机构和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通过学习、交流、咨询等活动,不断提高管理者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本地化的专业管理队伍。同时狠抓规划编制和制度建设,使遗产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依法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维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六是大胆创新保护管理投入机制。是由于古民居是砖木结构,维修技术要求高,其维修成本远远超过同面积砖混和框架结构的现代住宅,加大了古民居修缮压力。为此,黟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着力实施保护管理项目。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省专项保护资金,另一方面从旅游企业门票收入中征收20%的文物保护资金,加上县、镇、村三级投入和个人自筹资金,投入遗产保护。七是全面提升全民参与保护管理意识。千方百计加大保护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印发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皖南古村落保护条例》等宣传手册,并通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魅力名镇、4A景区等各类荣誉,通过举办国际山地车节、中国黟县摄影节、中国乡村旅游节、中国遗产日宣传等重大节庆活动,广泛宣传,增强人们对西递、宏村遗产地的热爱和自豪感,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

4、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黟县20109月启动招标采购监管体制改革,撤销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建设局招标办等机构,成立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原分散在相关部门的招标采购监管职能,划入县招管局统一监管,实现了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方式的统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多项业务相继进场,有效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构建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招标采购监管体系。县招标采购管理体制采取“招管委-招管局-交易中心”三级架构,分别履行“决策-监督-执行”职能,作为决策层的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要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作为监管层的招标采购管理局,职责定位为制定各种交易规则,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监督的相关办法和配套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操作层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其职责定位为严格按照各项交易规则和办法承接交易活动,为各项招标采购等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实现了公共资源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有效分离,使交易行为在阳光下依法、廉洁、高效运行。二是建立了透明、高效、开放、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搭建集中统一交易平台,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制度规定、统一监督主体运行方式。一方面,交易信息统一发布,项目招标公告、补充或更改通知、项目投标控制价、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均在网上公开,破解了暗箱操作的问题;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参与竞标,极大地扩大了参与竞标企业的范围;有效解决了过去信息不对等,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投标人相互勾结,利用垄断招标信息搞围标的问题。另一方面,招标过程更规范科学,破解了围标串标的问题,由传统的向业主、代理机构报名,改成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保证金等,由网络代替人工操作,在开标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投标人名称、数量等信息,有效解决了围标串标的问题。三是建章立制,为交易平台运行提供有力制度保证。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过程中,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分析实际工作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先后制定《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黟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和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有效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所有进场交易项目按新的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作,统一进场交易规则;将原分散在各部门的专家评委进行整合,建成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组建县本级招标代理机构库,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备案审查登记制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自设立以来,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总控制价为10407.89万元,中标价为8971.63万元,节约政府性资金1436.2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80%。政府采购业务方面,政府采购项目预算2413.33万元,实际成交总额2089.71万元,节约政府性资金323.6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41%

为合理确定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我县还成立了黟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标前审计制度,避免了政府不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