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17号)的要求,铜陵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机构的人财物全部下划,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为保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体制调整平稳进行,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港口岸线等监管“无缝”对接,市编办积极牵头,主动作为,多次与市交通主管部门、铜陵地方海事局、铜陵港口规费征稽中心等对接情况,会商我市港口和地方海事机构设置方案,并及时跟踪沿江地市做法,积极做好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准备工作。
目前,我市港口和地方海事机构整合初步方案已经提出拟按“上下基本对口、尊重历史沿革,体现铜陵特色、兼顾沿江平衡”的原则,对我市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航道管理、船舶检验、港口岸线的管理职责以及相应机构、人员进行全方位整合。方案待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即可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