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歙县依据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根据县编委会研究意见,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设立县干部监督举报中心。
干部监督举报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监督举报方面的政策;负责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受理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来信、来访、来电的反映,收集网络、媒体等方面的举报信息,并根据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深入调查核实,提出相应的处理和建议;负责对基层党组织有关监督举报件的督办工作。(歙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