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南市编办各个科室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推动编制政策落在实处,尤其在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及时变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的落实、领导职数配置资质审查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登记局在办理法人代表变更时要求提供领导职数审批表及在编在岗的证明,以落实对领导职数配的控制和实名制的落实,较好地预防了超编配置领导干部和编外人员担任法人代表现象的发生。事业科则根据中编办发[2000]17号和皖编办[2000]1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申办和开展相关活动时,有关部门应要求其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事业单位提供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此项要求,提高了事业单位法人及主管部门领导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及法人代表及时变更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事业单位法人及时年检、变更登记事项,保证了法人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11年以来淮南市编办对失去法人资格的11家事业单位,缓办了其相关业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登记局则在办理法人变更及年检时,发现数名不在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人员担任法人代表,及时和相关科室联系,使之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