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考勤记录簿、交流座谈等形式,一是查看各乡镇、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借用人员情况,二是查看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中清理出的借用人员是否回原单位上班,三是查看借用人员返岗后工作岗位安排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去年专项清理工作中,舒城县出台了《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管理暂行办法》(舒办发﹝2013﹞31号),对借用条件、借用程序、借用人员管理、借用工作纪律等作了详细规定,对违规借用人员的情况,一律清退回原单位。此次督查进一步严明了全县编制、人事工作纪律,也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清理工作成果。(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