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全面落实区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宣区政[2014]134)号)精神,
《通报》充分肯定了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所取得了成绩,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10%、审批时限再压缩15%的目标,同时,客观总结分析了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效能有待于提高。部分项目审批前的准备环节时间仍然较长,部分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未能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室等;二是管理措施有待健全。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没有制定出新的管理办法,有的窗口授权不到位,窗口成了“收发室”等;三是自加项目有待规范。少数部门在区政府令第1号及《决定》之外,窗口自行增加了服务类项目。
《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及要求,要切实提高认识,着力强化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区政府作出的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茆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