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编办“四举措”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信用体系建设

访问次数: 152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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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山东省淄博临淄区编办通过“信用登记、信用服务、信用监管、信息共享”四项举措,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依法依规,信用登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2018年新设立登记事业单位3个,变更登记32个,注销登记9个。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逐步建立完整、权威的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群团主体信用信息库。

  二是优化流程,信用服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对区编委批复的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由区编办提供,申请人只需填写批准文号即可。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对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事项,网上登记复核,原则上实行即时办结。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信用监管。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随机对区内6家事业单位的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核查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开展业务范围、证书和印章的管理等事项,确保事业单位相关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严格审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资格,落实执行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政务信用环境。

  四是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按照“信用淄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积极完善更新法人基础信息,定期向信用平台推送临淄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主体基础数据,推进部门间协同应用,实现全区法人信息的互联互通。主动与区政府公众网对接,推送证书刊载信息、年度报告信息等数据,实现信息共享。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