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再次严明纪律保证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访问次数: 92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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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保证宁国市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宁国市纪委监委就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严禁拒不执行改革方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省委、市委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严明组织纪律。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行动,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在改革过程中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

  三是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严禁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设置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四是严明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

  五是严明财经纪律。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严禁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

  六是严明保密纪律。严禁违反有关保密纪律,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宁国市各党组织要坚决服从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做到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同时,要求宁国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要把遵守机构改革有关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宁国市编办  刘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