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五精准”做好综合执法事项完善工作

访问次数: 492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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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理顺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执法事项划转调整工作。

  一、“精准梳理”,全面理清执法事项清单。会同区司法局,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省《统一目录》内容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清单,全面梳理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等事项,确保无遗漏。本次划转共涉及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15个领域,最终梳理出执法事项729项,包括省《统一目录》488项、原划转事项未在省《统一目录》事项212项、舟山市本级立法29项,其中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保留建筑业管理、市政公用中的燃气管理、旅游等三方面的92项,下放镇(街道)、管委会637项。

  二、“精准分工”,科学界定部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调整后的所有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逐项厘清源头管理、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界限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边界,以清单形式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任务分工,避免因责任不清,出现推诿扯皮情况。同时聚焦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执法事项,结合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标准化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对新时代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严格执法责任。

  三、“精准联动”,健全配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督促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明确双方在执法协助、案件移送、业务指导、信息通报等方面的配合协作责任。针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中遇到的职责争议问题,会同区司法部门,组织或参与指导双方协调解决,特别是群众较关心投诉举报量较大的如“大气油烟污染、广场舞扰民”等事项,联动多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进一步厘清双方职责边界,保障民生。

  四、“精准用编”,优化执法人员力量配置。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情况,同步实施人员编制划转,确保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力量相匹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定岗定责工作,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基础上,在空编范围内对执法人员用编予以适度倾斜,推动更多执法人员下沉执法一线,并结合实际需求,积极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件的申领工作,实施综合执法素质提升工程,针对法制审核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等不同对象,量身定制培训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综合执法人员整体工作水平。

  五、“精准办案”,加强互联网执法智治。对接区大数据管理局,联动“基层四平台”等平台,推动各部门执法数据共享,贯彻“数字执法”理念,坚持清单管理、整体优化、规范执法和闭环管控,确保事项划转后执法工作平稳运行,解决多头执法、无人执法以及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运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办案系统,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互联网+执法”体系,对所有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流程统一登记和监督,使得有案必立、立案必结,大幅度提升执法案件办理率及办案时效性。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