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出台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标准

访问次数: 472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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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制度,加强部门职能运行管理,山东省日照市委编办在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日照市2021年度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标准,在市直机关全面推开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工作。

  一、优化监管机制,推动监管评估“路径准”。在学习借鉴佛山市、广州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照《日照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对评估范围、监管内容、工作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完善,建立起一套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一是明确监管目标。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围绕“履职到位、流程顺畅”的工作目标,切实推动市直部门职责履行到位、职能发挥充分。二是合理确定范围。监管评估对象参照市考核工作办公室对市直部门单位的考核范围研究确定,包括制定“三定”规定的市直部门单位和部分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70余个,实现了监管评估“全覆盖”。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监管评估标准每年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分别开展半年评估和年终评估两次集中评估。市委编办成立监管评估小组,由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公室牵头,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实名制管理科、事业单位监管局、机构编制实名制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开展评估工作。四是加强结果运用。强化监管成果运用,把监管评估结果作为市直机关绩效考核、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提高机关治理效能。

  二、科学设置指标,强化监管评估“导向标”。《监管评估标准》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为重点,以“三张清单”为基准,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共设置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1个。在定量指标方面,分值总分100分,主要评估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情况、“三张清单,两个机制”落实情况等,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一并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评估结果同步运用。部门、单位对照“三定”规定和职责任务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和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综合考虑工作任务重要性、创新性、工作量,合理确定每项工作的任务权重。市委编办根据不同任务的权重和完成情况赋分,提高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在定性指标方面,通过调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中心等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数据,作为职能运行监管的外部参考,全面考量、综合评价,确保职能运行监管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三、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监管评估“见实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市以评估指标为准绳,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科学、规范评估市级机关职能配置及职责履行情况,构筑高效有序的监管闭环。一是部门自查自评。被评估部门对照《监管评估标准》,认真填写《2021年度市级机关职能运行成效表》、《政府部门职责边界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建议调整情况统计表》等,分别于7月20日、12月31日前报送市委编办。二是开展综合评价。监管评估小组采取数据核验、实地察访、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被评估部门职能运行情况,汇总各科室评价情况,得出部门年度得分,同时结合定性指标收集的情况,形成被评估部门的综合评价结果。三是督促整改提升。对职能运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监管评估小组书面反馈被评估部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被评估部门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积极推进搭建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职能运行监管科学化、信息化。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