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政〔2016〕1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现将《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主要内容。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包括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下放)事项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
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下放)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三、加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及时调整完善。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由行政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四、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或限额管理规定,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及时总结省级和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体系,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附件:1.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
2.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
3.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下放)事项清单目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
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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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
省级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2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3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
省级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 |
行政机关 |
二、省科学技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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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4 |
实验动物检测 |
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5 |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审计、鉴证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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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6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
行政相对人 |
7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设计编制 |
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大型非金属露天矿山、特定非金属矿种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8 |
黄金矿山建设项目设计编制 |
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大型非金属露天矿山、特定非金属矿种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四、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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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9 |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10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注册资金、净资产、设备净值审计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11 |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注册资本、净资产、燃放作业设备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审计 |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五、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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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2 |
社会团体登记验资 |
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13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14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全省性、跨市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15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 |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16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17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18 |
基金会设立验资 |
省属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19 |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省属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20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省属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机关 |
六、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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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21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资产证明 |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22 |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资金证明 |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七、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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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23 |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出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属于“会计中介机构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24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计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25 |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部门、单位的财务鉴证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机关 |
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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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26 |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 |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九、省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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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27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行政机关 |
十、省环境保护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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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2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2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 |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行政机关 |
30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及危险废物类、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行政机关 |
31 |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2 |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3 |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4 |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
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5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6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7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8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39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或《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十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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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40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省级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41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报告及文件编制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42 |
九华山寺庙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 |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寺庙的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审批[属于“黄山、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含寺庙)建设工程审批项目”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43 |
黄山、九华山风景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 |
黄山、九华山风景区内确需建设的工程审批[属于“黄山、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含寺庙)建设工程审批项目”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44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编制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45 |
绿色建材检测 |
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及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确定 |
行政相对人 |
46 |
建设领域新产品检测 |
安徽省建设领域新技术和新产品确定及推广应用目录编制公布 |
行政相对人 |
47 |
省级园林城市遥感测试 |
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初审和考核评定 |
行政相对人 |
48 |
城建行业专业规划编制 |
城市、省直管县城建行业(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园林、环卫、绿道等)专业规划审查论证 |
行政相对人 |
49 |
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
中国及安徽省传统村落目录申报认定及编制省保护规划 |
行政相对人 |
十二、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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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50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
省级权限范围内与航道有关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51 |
收费权价值评估 |
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52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53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
省级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行政机关 |
54 |
大型水运工程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 |
省级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行政机关 |
55 |
省级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省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
行政机关 |
56 |
省级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省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
行政机关 |
57 |
省级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省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
行政机关 |
十三、省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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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58 |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实验室检测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59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60 |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61 |
饲料添加剂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62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复核检测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63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检测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64 |
出具洁净室(区)检测报告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65 |
肥料产品检测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 |
行政机关 |
66 |
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财务审计(省级复审) |
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 |
行政机关 |
十四、省水利厅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67 |
中央投资项目及省级、跨市的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含地质勘察、大中型枢纽建筑物水工模型试验、水利基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中央投资项目及省级、跨市的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属于“水工程建设规划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68 |
长江河道可采区河床变化监测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
行政机关 |
69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 |
行政机关 |
70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 |
行政相对人 |
71 |
省级和跨市的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 |
省级和跨市的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行政相对人 |
72 |
省级和跨市的水利工程竣工检测报告编制 |
省级和跨市的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行政机关 |
十五、省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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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73 |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 |
监督检查 |
行政机关 |
十六、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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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74 |
进口国家强制性认证机电产品认证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75 |
进口旧机电产品预检验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76 |
外商投资出资验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以及股权质押、股权出资情形)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
行政相对人 |
77 |
外商投资企业出资资产评估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
行政相对人 |
78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
行政相对人 |
79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
行政相对人 |
80 |
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资信证明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
行政相对人 |
81 |
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财务审计 |
拍卖企业设立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82 |
典当行设立验资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83 |
典当行法人股东财务审计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84 |
典当行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85 |
出具典当行财务会计报告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86 |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产品出口及外汇收支平衡审计 |
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确认 |
行政相对人 |
87 |
出具对外援助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出资证明 |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88 |
出具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出资证明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89 |
直销企业设立验资 |
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90 |
典当行年度审计 |
典当企业年审 |
行政相对人 |
91 |
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和技术出口企业财务审计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92 |
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财务审计 |
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93 |
境外经贸合作区及实施企业年度审计 |
境外经贸合作区确认考核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94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一般货物进出口许可的部分内容) |
行政机关 |
95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一般货物进出口许可的部分内容) |
行政机关 |
96 |
办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一般货物进出口许可的部分内容) |
行政机关 |
97 |
办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电子钥匙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一般货物进出口许可的部分内容) |
行政机关 |
98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两用物项及相关技术出口的审批 |
行政机关 |
99 |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 |
两用物项及相关技术出口的审批 |
行政机关 |
100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
行政机关 |
十七、省文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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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01 |
建设单位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作业需要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
行政机关 |
102 |
建设单位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作业需要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作其它用途及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工程建设或爆破等作业审核 |
行政机关 |
103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评估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及省级权限内的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
行政机关 |
十八、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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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04 |
医疗机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校验、变更(属于“省管权限的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05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
放射诊疗许可、延续、变更(属于“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06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 |
放射诊疗许可、延续、变更(属于“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07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卫生审查(属于“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08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109 |
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评价 |
省管权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属于“健康相关产品许可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10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 |
省管权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属于“健康相关产品许可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11 |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抽检进行检测 |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国家质量标准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十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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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12 |
国有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资产处置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113 |
出具法律意见书 |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资产处置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114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115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
省属企业财务监督与评价 |
行政机关 |
二十、省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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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16 |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
行政机关 |
二十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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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17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
省级权限内的企业登记 |
行政相对人 |
118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关变更登记申请文书签名的公证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含分支机构)登记(属于“省级权限内的企业登记”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19 |
主要经济指标审计 |
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120 |
对垄断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 |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1 |
对垄断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 |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2 |
对垄断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 |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3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 |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4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 |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5 |
商品质量鉴定检验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6 |
商品质量鉴定检验 |
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7 |
商品质量鉴定检验 |
销售失效、变质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8 |
商品质量鉴定检验 |
服务业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使用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仍然用于经营性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29 |
商品质量鉴定检验 |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30 |
商品质量委托检验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 |
行政机关 |
131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审计、验资、咨询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
行政机关 |
二十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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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32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相对人 |
133 |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 |
行政相对人 |
134 |
电梯设备型式试验 |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35 |
起重机械设备型式试验 |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36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备型式试验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改造(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37 |
产品质量鉴定 |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
行政相对人 |
138 |
锅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锅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机关 |
139 |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机关 |
140 |
压力管道制造(元件)、安装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压力管道制造(元件)、安装(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机关 |
141 |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机关 |
142 |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机关 |
143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改造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改造(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子项) |
行政机关 |
144 |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单位资格认定 |
行政机关 |
145 |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设计单位资格认定 |
行政机关 |
146 |
气瓶检验站现场鉴定评审 |
气瓶检验站资格认定 |
行政机关 |
147 |
安全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现场鉴定评审 |
安全阀校验{属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限安全阀校验、两工地起重机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核准”子项} |
行政机关 |
148 |
两工地起重机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现场鉴定评审 |
两工地起重机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属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限安全阀校验、两工地起重机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核准”子项} |
行政机关 |
149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现场鉴定评审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行政机关 |
150 |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 |
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制造许可证核发 |
行政机关 |
151 |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行政机关 |
152 |
缺陷儿童玩具质量检验检测 |
缺陷产品召回监管 |
行政机关 |
153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
实验室资质认定 |
行政机关 |
二十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54 |
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资产评估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乙级)认定[属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乙级)认定”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55 |
安全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证明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乙级)认定[属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乙级)认定”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56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属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57 |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属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58 |
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仅限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属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59 |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属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60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定资产评估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161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62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63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属于“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64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65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66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二十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67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行政相对人 |
168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依法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除外)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行政相对人 |
169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环境检测(有特殊生产环节要求的)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170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软件测评 |
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审批(属于“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交易服务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71 |
药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生产(配制)检验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属于“药品生产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72 |
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检测 |
化妆品行政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173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174 |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 |
其他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175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检验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批 |
行政机关 |
176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行政机关 |
177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行政机关 |
178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技术审查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属于“药品生产审批”子项) |
行政机关 |
179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及审核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属于“药品经营许可审批”子项) |
行政机关 |
180 |
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注册检验 |
药品再注册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许可 |
行政机关 |
181 |
药品检验 |
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药品涉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2 |
药包材检验 |
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药品涉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3 |
食品检验 |
违法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涉及吊销省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4 |
医疗器械检验 |
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涉及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5 |
化妆品检验 |
化妆品监督检查 |
行政机关 |
二十五、省粮食局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86 |
省级储备粮质量检验 |
入库的省级储备粮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未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7 |
省级储备粮质量检验 |
承储企业擅自动用省级储备粮,虚报、瞒报储备粮的数量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擅自串换储备粮的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省级储备粮陈化、霉变,将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以省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8 |
省级储备粮质量检验 |
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旧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套取差价,骗取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189 |
粮油质量监管检验 |
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监管 |
行政机关 |
二十六、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90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验资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备案(核准筹建、变更主发起人股东备案、增加经营范围备案、变更增加100%以上的注册资本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191 |
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发起人资产证明、收益性财产收入证明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备案(核准筹建、变更主发起人股东备案、增加经营范围备案、变更增加100%以上的注册资本备案) |
行政相对人 |
192 |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验资 |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二十七、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9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属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94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安全评价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属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195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安全评价 |
民爆物品生产许可省级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二十八、省密码管理局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196 |
商用密码产品检测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初审 |
行政机关 |
197 |
商用密码出口型产品检测 |
商用密码产品出口初审 |
行政机关 |
注: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第53、54、72、150、175、180项由行政机关委托,暂由行政相对人承担费用,待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后作相应调整。
附件2
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
一、省教育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1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人验资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相关办学项目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2 |
提交农药生产审批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报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
3 |
农药产品质量检测 |
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报审核 |
行政机关 |
|
4 |
提交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农药生产企业开办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
5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质量检测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 |
行政机关 |
|
三、省公安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6 |
申请成立因私出入境中介验资 |
因私出入境中介经营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
行政相对人 |
|
7 |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验资 |
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和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8 |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验资 |
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
五、省国土资源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9 |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
探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保留、注销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10 |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11 |
乙、丙级测绘资质申请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测绘资质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12 |
乙、丙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测绘资质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13 |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检定 |
测绘资质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六、省环境保护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14 |
淮河、巢湖流域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预审可研报告编制 |
淮河、巢湖流域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预审 |
行政相对人 |
|
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15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二级资质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属于“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16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二级资质编制投资额专项审计报告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属于“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17 |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二级资质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属于“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18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
19 |
乙级、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属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20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申报二级资质编制财务审计报告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
八、省交通运输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21 |
转让方上年度会计报告编制 |
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22 |
桥梁疏浚作业安全评估 |
在高速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 |
行政相对人 |
|
23 |
重大路损鉴定 |
违反规定造成高速公路及其设施损毁情节严重的处罚 |
行政机关 |
|
24 |
港口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25 |
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 |
省级权限范围内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评估 |
行政相对人 |
|
26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所需的会计报告编制 |
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27 |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
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28 |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审计报告编制 |
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九、省农业委员会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29 |
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30 |
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固定资产证明 |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31 |
提供种子经营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 |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相对人 |
|
32 |
肥料质量复核性检测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 |
行政相对人 |
|
33 |
肥料田间示范试验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 |
行政相对人 |
|
34 |
兽药样品检验 |
兽药批准文号初审 |
行政机关 |
|
35 |
兽用生物制品封样 |
兽药批准文号初审 |
行政机关 |
|
36 |
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 |
兽药批准文号初审 |
行政机关 |
|
37 |
农药产品化学分析、毒理学试验、药效试验、环境影响试验、残留试验 |
农药临时登记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十、省水利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38 |
洪泛区、蓄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十一、省商务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39 |
外商投资租赁企业年度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40 |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41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42 |
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43 |
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审计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44 |
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 |
加工贸易业务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
45 |
办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电子钥匙 |
加工贸易业务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
46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会计报表审计 |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转报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转报 |
行政相对人 |
|
47 |
出具石油成品油供应方年经营量、进口量证明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的部分内容) |
行政相对人 |
|
48 |
出具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申请人油库转让、买卖证明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的部分内容) |
行政相对人 |
|
49 |
出具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注册资本证明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的部分内容) |
行政相对人 |
|
50 |
出具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申请人油库转让、买卖证明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的部分内容) |
行政相对人 |
|
51 |
成品油经营资格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或验资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转报的部分内容) |
行政相对人 |
|
十二、省文化厅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52 |
出具文物商店设立注册资本证明 |
文物商店设立及销售文物、文物拍卖审核 |
行政相对人 |
|
53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金证明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54 |
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金证明 |
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55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资金证明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或变更核准 |
行政相对人 |
|
56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信证明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57 |
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信证明 |
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58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产评估 |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59 |
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资产评估 |
台湾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60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资信证明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61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资产评估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查 |
行政相对人 |
|
十三、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62 |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年度继续医学教育 |
护士延续注册许可(属于“省管权限的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63 |
血站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血站设置及执业登记、延续、变更(属于“血站、单采血浆站设置和执业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64 |
单采血浆站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单采血浆许可及执业延续、变更(属于“血站、单采血浆站设置和执业许可”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65 |
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材料中文译文公证 |
省管权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属于“健康相关产品许可审批”子项) |
行政相对人 |
|
十四、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66 |
出具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
十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67 |
外部财务审计 |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 |
行政相对人 |
|
68 |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
安徽名牌产品评价 |
行政相对人 |
|
69 |
外部财务审计 |
安徽名牌产品评价 |
行政相对人 |
|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70 |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及复核检验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十七、省粮食局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71 |
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申请人资信证明 |
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
72 |
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申请人财务审计 |
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
十八、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73 |
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
行政相对人 |
|
十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74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认定 |
民爆物品生产许可省级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75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 |
民爆物品生产许可省级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二十、省密码管理局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委托主体 |
|
76 |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单位财务审计 |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初审 |
行政相对人 |
|
附件3
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
(下放)事项清单目录
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省级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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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2 |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台站设置、呼号审批(属于“无线电行政审批”的子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 |
地球站站址电磁环境测试 |
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属于“无线电行政审批”的子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 |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农药生产企业开办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 |
新增原药生产装置所需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报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三、省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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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6 |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
探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保留、注销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勘查实施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勘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7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8 |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9 |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和备案。 |
10 |
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11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 |
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2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 |
一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矿区范围跨设区的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
14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土地复垦方案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5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矿山储量登记、统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
16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跨市建设项目及线状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登记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四、省环境保护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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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17 |
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 |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注销、延续、变更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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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18 |
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编制 |
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及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确定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设计方案,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进行编制。 |
19 |
出具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
建筑起重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确定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部门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县级以上医院提供服务。 |
20 |
出具从业人员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合格证明 |
建筑起重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确定 |
申请人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用人企业自主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行政机关严格考核。 |
21 |
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申请报告编制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设立初审和审查 |
申请人按照风景名胜区申请报告编制的标准和要求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行政机关严格审查。 |
22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
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23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 |
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六、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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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24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 |
高速公路的涉路施工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5 |
港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6 |
省级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省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自行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七、省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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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27 |
肥料田间试验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肥料田间试验技术评估、评审。 |
28 |
新兽药中间试制生产 |
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新兽药中间试制生产,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新兽药中间试制生产技术评估、评审。 |
八、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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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29 |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审批(属于“水工程建设规划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子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0 |
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属于“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涉及防洪及水工程安全活动许可”子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1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方案编制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属于“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涉及防洪及水工程安全活动许可”子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方案,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2 |
涉及堤(坝)防洪安全论证 |
堤顶、坝顶、戗台兼做公路批准(属于“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涉及防洪及水工程安全活动许可”子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涉及堤(坝)防洪安全论证,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涉及堤(坝)防洪安全论证技术评估、评审。 |
33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4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5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36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7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3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39 |
省级和跨市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
省级和跨市的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0 |
迁移国家基本水文站技术论证 |
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迁移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审查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迁移国家基本水文站技术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1 |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的分析评价 |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2 |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2500kW以上)建设方案编制 |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2500kW以上)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企业投资水电项目(2500kW以上)建设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九、省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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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43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4 |
林业生态专题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研究提出划定、改变和撤销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疫点和保护区意见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十、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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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45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委托招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机构。 |
46 |
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7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8 |
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确认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9 |
开发区扩区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扩区、升级的办理和上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0 |
开发区扩区升级总体发展规划编制 |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扩区、升级的办理和上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1 |
开发区扩区升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扩区、升级的办理和上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十一、省文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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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52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的批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修缮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53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编制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及省级权限内的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设计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十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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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54 |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编制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 |
55 |
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设置方案编制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设置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 |
56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技术文本编制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 |
十三、省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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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57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评估鉴证 |
地方税的征收 |
纳税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评估鉴证。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纳税申报资料审核。 |
十四、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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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58 |
省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9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乙类)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0 |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1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初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2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搬迁无线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十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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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63 |
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 |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提供相关分析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办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4 |
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 |
安徽名牌产品评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提供相关分析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办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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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65 |
食品生产许可试制食品检验(首次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类别) |
省级食品生产许可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检验,也可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检验报告核查。 |
十七、省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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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66 |
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 |
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国家旅游局委托) |
申请人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部门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县级以上医院提供服务。 |
十八、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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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67 |
单建式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单建人防工程、疏散基地、教育训练基地项目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部门现有的项目建议书审查。 |
十九、省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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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68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省级核准权限的能源类项目核准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69 |
能源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
对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和转贷的能源类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投资计划)的初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0 |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二十、省密码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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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处理意见 |
71 |
商用密码产品例行试验和环境适应性报告编制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初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商用密码产品例行试验和环境适应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加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