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编办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编办:
现将《中央编办2008年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访问次数: 7827 发布时间:2008-08-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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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编办2008年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