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在深圳市召开

访问次数: 3819        作者: 综合处        信息来源: 综合处        发布时间:20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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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6日至7日,中央编办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了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中央编办吴知论副主任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于宁司长作了工作报告并主持会议,部分省市编办在大会上作了工作交流。全国31个省、市以及副省级市的12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国务院综改办等部门也派代表出席了会议。我省编办罗昌平常务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07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会议指出,自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已基本实现了三个目标。一是基本造就了一支队伍,形成了中央、省、市三级的工作网络。二是基本形成了一个业务体系,决策督查工作初见成效,连续两年围绕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情况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五年内只减不增”政策得到了落实。三是基本建立了一套制度,下发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会议还就2007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继续开展决策督查,对各地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编委为各地下达行政编制通知中“七个不得”的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宣传、贯彻、落实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三是规范“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办法,提高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水平。四是深入开展督查研究,结合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继续对“条条干预”等问题进行督查和调查研究。五是推进监督检查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整合内部力量和借助外力的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发展。六是大力抓好队伍建设,选配精干力量,充实督查力量,开展培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央、省、市三级监督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