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2007〕135号
省农委:
你委《关于省级畜牧兽医机构改革的请示》(皖农人[2007]61号)收悉。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6]56号),现就省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中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批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为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全省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核定该所事业编制15名(所需编制从原省畜禽品种改良站调剂解决),其中领导职数2名(所长、副所长各1名)。
二、同意将安徽省兽医工作站更名为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保留安徽省动物血吸虫病防治站牌子),为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开展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保留该中心原有事业编制2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同意保留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为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我省公益性畜牧业重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参与畜禽饲养、草业、品种改良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省畜牧技术推广工作。保留该站原有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站长、副站长各1名)。
四、同意将安徽省畜禽品种改良站更名为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为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畜禽地方品种遗传资源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优良畜禽品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及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5名(从原省畜禽品种改良站剩余25名编制中划转),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同意保留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增挂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为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兽药、饲料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承担兽药新制剂的质量复核工作;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畜产品、饲料和兽药质量及兽药残留检验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保留该所原有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所长1名、副所长2名)。
此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