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2009〕50号
省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精神,加快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体系建设,推进我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工作,按时完成省直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推进,互联网已经成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的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已经成为在互联网中识别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加快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管理,有效提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对于维护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省“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适用范围
“政务”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我省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其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各级委员会,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安徽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各级委员会,安徽省各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我省各类非营利性机构。其范围包括:全省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国际公益组织,其他从事公益性服务的机构及非营利性单位。
三、“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规范
省直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将“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建设和管理计划,逐步加快应用普及的步伐。政务部门网站的中文域名须以“政务”结尾,公益机构网站的中文域名须以“公益”结尾。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作为其网上名称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以单位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必须与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机构名称相一致,在以非单位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应与其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相关性。
(二)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应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经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本单位合法名称,网站内容应符合国家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非营利性机构因工作需要使用“政务”专用中文域名时,须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同意。
(四)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注册信息。
四、“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办理程序
(一)确定申请域名
网上名称确定的原则:以单位名称申请的,须是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名称;以非单位名称申请的,要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且与本单位的职能或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现举例如下:
1、单位的名称:如: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
2、单位的规范简称,如:安徽省编委办公室.政务;安徽省编办.政务;安徽编办.政务等。
3、单位网站的名称,如: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政务;安徽省机构编制网.政务;安徽机构编制网.政务等。
(二)注册申请提交
省直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直接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申请材料(见附件1、2、3),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报送,并将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抄送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或通过该中心网站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集中注册入口”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包括: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申请表(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下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申请与职能相关的域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职能的文号或文件。
(三)受理与审核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提交至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对未通过审核的,应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四)费用缴纳
在集中办理专用中文域名注册期间(即
(五)域名开通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收到各单位提供的注册信息、域名运行费用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后,及时办理域名注册开通手续。
(六)办理时限
根据中央编办要求,我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
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的网站“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http://www.chinagov.cn)查看。
全国域名注册服务咨询及服务质量监督电话:010-52035000(服务咨询)、010-52035203(服务质量监督);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联系人:
郭 家 联系电话:010-52035116;
省编办联系人:欧阳琼 联系电话:0551-2602409。
附件:
1、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流程图;
2、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理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3、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理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附件1:
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
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流程图
报 送 申请部门将所属单位《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域名信息报送表》收齐后一并报送省编办,并以电子表格或网络在线形式报送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省编办对报送信息进行初审,不通过的,说明理由。 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根据省编办初审意见对报送信息进行复审。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对审核不通过的,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审 核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办理注册手续。 申请单位向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交纳域名运行费用。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为申请单位开具发票。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开通域名并通知注册单位。 注册开通
附件2:
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
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单位名称(全称) |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略 | |||
申请注册的政务专用中文域名(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申请) |
申请注册年限 | |||
单位全称域名 |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1 |
安徽省编委会办公室.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2 |
安徽省编办.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3 |
安徽编办.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1 |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2 |
安徽省机构编制网.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3 |
安徽机构编制网.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4 |
安徽编制网.政务 |
| ||
报送单位意见 | ||||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
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单位名称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010- 52035000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光熙门北里甲31 号(100028) | ||||
申请注册的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申请) |
申请注册年限 | ||||
机构全称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1 |
政务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2 |
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3 |
政务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4 |
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网站名称1 |
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公益 |
| |||
网站名称2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公益 |
| |||
网站名称3 |
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 |
| |||
网站名称4 |
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网.公益 |
| |||
报送单位意见 | |||||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综合 域名 通知
抄:中央编办。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