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召开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访问次数: 3466                        发布时间: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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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30日,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务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市四大班子相关领导、市直各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鸣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卫东同志宣读了经编委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的《宿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旭军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会议还印发了《关于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

会议指出,本次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上下基本对应和从实际出发,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和改革完善管理体制。

会议强调,要严格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确保机构改革后市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总体不突破现有数额。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加强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查处,限期纠正。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制度。

吴旭军市长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对于这次机构改革,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和战略举措,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的新要求。二是要明确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市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注重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圆满完成。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市编办负责具体工作。

会议还就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职责界定与调整划转、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机构调整和职责整合单位人员编制的调整与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归属与管理、不再保留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与调整、机构变动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宿州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计划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