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访问次数: 3967                        发布时间: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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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完成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在机构设置上,坚持不突破省规定的机构限额,明确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并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组建了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在职能调整上,坚持权责一致,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将县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在编制核定上,坚持不突破省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限额,不足部分在本县内部调剂。

    四、在人员配备上,坚持不新增财政人员,从县卫生部门选调10名业务熟练的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充实到县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

    歙县这次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体现了保障民生、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指导思想,保证了食品安全法在本县的实施效果。改革后的歙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实现了职能到位、班子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