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访问次数: 2191                        发布时间: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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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部署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于531联合召开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省编办副主任张家麟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家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将2009年特岗计划全部安排在新一轮核编后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责任感,要把这项工作与新一轮核编紧密结合起来,与配套改革结合起来,将省里的倾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将新增的编制真正用于最需要的农村中小学中去,实现缓解农村教师紧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

张家麟副主任强调,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把握政策、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切实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核查工作。要根据此次下达的特设岗位计划数,结合新一轮核编,统筹考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余缺情况,以确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下任教的特岗教师都能够正式入编。二是认真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特岗计划”的分配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参与、主动服务。三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以实施“特岗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张家麟副主任表示,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将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中小学机构编制总量管理、结构管理、标准管理、动态管理、实名制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通过对中小学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特岗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会议现场

 

张家麟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