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增加教职工编制的通知

访问次数: 6565                        发布时间:200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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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编办〔2006165

 

各市、县编办:

为促进全省特殊教育健康发展,根据2006年第2号省编委会议纪要精神,现就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增加教职工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全省特殊教育学校2005年底在校学生数为基数,在国家尚未下达特教学校编制标准前,暂按教职工与学生比14核定全省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1510名,扣除原按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2]60号文件规定核定的273名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全省特教学校实际增编1237名。

二、这次增加的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配备特

教学校专任教师。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要保证专编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特教学校增编后,各市、县原按省编办《关于特教

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编办[2004]59号)规定,从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给各特教学校的教职工编制予以收回,由各市、县编办视情用于其他编制紧缺的普通中小学。

四、各市、县要结合完善中小学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这次特教学校新增编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改善人员结构,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

 

                            2006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