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
本 期 目 录
●省直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座
谈会召开
●安庆等市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省直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座谈会召开
座谈会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细致梳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会人员联系本部门职能,畅所欲言,既交流了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又对进一步推进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一定要狠抓落实,加快步伐,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进下去。
陈运才副主任代表省编办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他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切实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省编办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同时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一如既往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努力完成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编者的话 2007年,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各市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安庆、巢湖、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市的转企改制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摘录如下,供各地交流借鉴。
安庆等市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
安庆市顺利完成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安庆市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始于2006年,按照先易后难的推进办法,2006年完成了一半单位事转企改制任务,2007年进一步加大转企改制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坚持原则,稳慎操作,排解难题,化解矛盾,既保证了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又维护了改制单位职工的利益。截至2007年底,列入改制范围的70家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安庆市的主要做法是坚持把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格审定改制单位净资产,摸清家底。二是严密制定改革方案,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机构管理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职工分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三是认真做好改制过程中的稳定工作。对改制单位职工进行思想动员,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减少改革的阻力。
巢湖市正式启动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2007年1月,巢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意见》,正式启动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首批启动了市政管理处、规划设计院、水产养殖总场等10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涉及职工579名,占转企改制总人数的36%。目前已正式批复了2家单位的转企改制方案。巢湖市转企改制工作的主要做法是:一是认真做好改革论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开展了双向测算,最终形成并出台了《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意见》,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二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人事、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人员组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坐阵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转企改制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三是积极筹措改革成本。针对市直事业单位资产情况,通过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改制成本捆绑运作、总量调剂,盘活现有资产等方式,统筹运用改革成本,稳步推进转企改制工作。
合肥市继续深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2003年,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截至2006年底,市直列入转企改制范围的118家、县区120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基本结束。共收回事业编制8111名,其中市属5049名,县2320名,区742名。合肥市转企改制工作的经验做法主要有:一是明确产权分配形式和程序,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根据单位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通过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制企业,以及兼并重组、租赁出售或者关闭歇业等形式实行转企改制。为解决好改革成本支付问题,按归口管理的范围,将改制单位分别授权5个国有营运公司管理。各控股公司在授权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的基础上,及时核发各项费用。二是认真制定职工分流政策,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参照国有企业改制办法,对在编在岗职工进行身份置换。按照“保障已退休人员待遇不变,照顾40-50人员的实际困难,鼓励年轻的自谋职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操作。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接续,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问题。立足实际,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后个人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障的接续问题。目前,合肥市一方面继续妥善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遗留工作,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灵活措施,着力解决好一些难度较大的遗留问题。另一方面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管养分离”改革,起草《关于园林、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管养分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经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修改,拟报请市委常委会研定后实施。
芜湖市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推进产业化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运行机制,创新分配机制,增加职工收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规范管理、优化环境、提高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改革指导思想和“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分类改革、归口负责”的总体原则。明确了重点抓好产业化类事业单位以转企改制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以全员聘用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改革任务。产业化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事业机构精简整合后,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总个数由226家减少到126家,精简比例达43.8%;编制总数由12770名减少到10471名,精简比例达18%。主要做法是先“双清”、后分类、再实施。
(一)全面开展“双清”。人事编制、财政国资、劳动保障部门分别牵头,审计部门参与,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对列入改革范围的市属226家事业单位,开展以资产资金、职能人员和社会保险关系为核心内容的“双清”工作,全面掌握了事业单位资产资金现状、职能变迁情况、人员编制结构、社会保险关系建立程度等实际“家底”,为科学制定各项改革配套政策提供现实参考。
(二)科学进行分类。主要依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经费供给渠道和发展方向等因素,通过自上而下的形式,将其分为行政执行类、社会公益类和产业化类(经营服务类)三种类型。严格控制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数量,突出社会公益类的主体地位。明确了行政执行类以精简高效、规范授权为主要内容,社会公益类以放权搞活、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和产业化类以转企改制、走向市场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向。
(三)规范改革形式。在分类的基础上,具体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改革形式。行政执行类和社会公益类主要为撤销、保留和整合三种;产业化类(经营服务类)主要有撤销、关闭和转企改制三种。产业化类事业单位一律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人员身份置换,编制收回。
(四)出台配套改革文件。围绕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市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制定了人员分流安置、国有资产处置、社保关系建立等一系列政策。先后下发了《芜湖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芜湖市市属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芜湖市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芜湖市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芜湖市产业化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
(五)全市一盘棋、统一改革,稳步实施。市、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整体推进、分级负责。一是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的统一领导,市事改办负责指导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改革具体工作。二是全市统一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险和资金资产管理等政策。三是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为改革的第一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马鞍山市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截至2007年底,马鞍山市54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23个单位改制组建新公司,20个单位撤销,11个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安置职工1111人,每年节约财政工资性支出400多万元。在改制过程中,马鞍山市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思想工作方面,举办改革培训班,开好动员会,召开不同层次人员座谈会,了解职工的利益诉求和实际困难,消除职工思想顾虑,把工作做到“家”。二是在规范操作方面,制定了11个改革配套政策,确保改革规范运行。为防止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推行了审计评估审核前置、重大事项汇报等制度,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审计评估质量保证金制度,确保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在改制成本方面,广开思路,在财政没有注入资金的情况下,通过招商引资、协议转让资产收益、系统内统筹和全市统筹等办法,解决了70%单位转企改制成本不足问题。四是在工作推进方面,通过大量的协调会议,解决了转企改制工作进度、资产划分、移交手续办理、工龄确认、伤残确认、人员移交、档案移交、新公司股权设置、工商注册、税收减免等问题。五是在人员安置方面,积极协调改制组建新公司的单位妥善安置职工;撤销的单位,通过人才、劳务市场,为身份置换人员寻求岗位、推荐就业;对无技术特长、年龄偏大就业难的职工,帮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自谋职业的职工,帮助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基础上,该市实施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保留的事业单位主要划分为行政执行类、社会公益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明确授权、委托职责权限。对事业单位未经授权、委托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责原则上都要交归行政机关,一时难以交归的,按照审批权限,经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暂时交由事业单位承担,以后逐步移交行政机关。今后原则上不再增加此类机构人员编制。同时,加大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和机构编制调整力度,采取撤、并等方法,压缩事业单位总量。以提高效益为目的,逐步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以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为重点,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在1-2个系统开展管办分离改革试点,在市政、园林、环卫等系统推进管养分离改革,今后逐步向其他领域延伸。
该市还大力完善事业单位配套改革政策。一是建立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查核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测算建立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府需投入的经费数额、单位和职工解缴比例。二是改革财政供给体制。按照“养事不养人”的要求,对新建学校实行“以事定费”和“以费养事”,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可以量化指标的公共服务单位或事项。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的养护、保洁事项,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等形式,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公共服务领域。改革财政统发工资制度,职工工资中除基本工资继续由财政统发外,其他部分不再实行财政统发,交由事业单位自主分配。三是改革投资体制。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事业领域,都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资本可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探索建立现代事业法人制度,改变政府包办社会公益事业的局面。
(上述内容根据各市2007年度人事编制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摘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