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编办:五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访问次数: 3198                        发布时间:20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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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努力把机构编制部门建设成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工作出色的部门,芜湖市编办近期制定完善了五项制度,促进了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芜湖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要严格办文程序,保证公文质量,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公文办理的催办督办工作,并及时做好公文的归档工作。

二是完善学习制度。要结合中心工作和职工队伍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近期重大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的讲话为主。每月原则上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加强学习心得的交流。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三是完善会议制度。市编办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召集。因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有关科室应在会前认真做好准备,提出明确的拟办意见。

四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机关经费收入、支出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分类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物价部门收费许可和核定的收费标准实施,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现金管理,单位之间财务往来活动,一般通过转账支付。

    五是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各科室请示问题应按逐级请示的原则办理。对来不及请示的事项,事后应及时向编办领导报告;对编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经办科室应按要求及时办结,并报告结果。编办领导同志参加上级重要会议,会后及时将会议精神通报其他领导同志,有关事项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贯彻落实。各科室参加的有关会议,应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告编办领导同志,重要事项向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市编办还将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岗位问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芜湖市编办  李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