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核组到蚌埠市考核检查政府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访问次数: 2673                        发布时间: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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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下午,省编办副主任张家麟一行代表省政府到蚌,考核检查我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蚌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孝成、蚌埠市编办负责同志参加了考核检查。

    2009年开始,省政府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省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核实等方式,重点考核了该市是否存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情况。考核中,该市张孝成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介绍了2009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近年来,蚌埠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认真执行“三个一”的审批程序和制度,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同时,注重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控制总量和盘活存量相配合的办法,积极探索机构编制部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省考核组认为,蚌埠市对机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督查,没有出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该市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高度关心重视的结果;是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结果;是建立部门间协调制约机制,形成合力、加强管理的结果。考核组组长张家麟就当前及今年重点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要认真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在转变政府职能,抓好部门“三定”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要认真指导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里要求,最迟一季度前基本完成县区机构改革任务;三要把事业单位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调研,提早谋划,推进文化体制、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要结合实际,适时稳步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四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要处理好总量控制和存量调整的关系,领会好使用好中央和省机构编制政策,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蚌埠市编办  武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