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情况汇报

访问次数: 5550                        发布时间: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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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编办

20102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现状

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共有10个镇。镇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为603名,实有人员382人;镇事业编制总数272名,实有人员202人。

200512--200912月乡镇编制和实有人数

      财供

年度

行 政

事 业

备注

编制数

实有人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200512

648

477

390

297

 

200612

648

451

272

 262

机构改革

事业减编

200712

 603

 408

272

 212

行编调剂

45名到县

200812

 603

385

272

203

 

200912

603

382

272

202

 

二、主要措施

1、扎实推进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强化三项职能: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设了乡镇维稳综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担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为维护乡镇稳定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服务职能。主要是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和县善厚镇山多人少,机关实有人员仅有25人,在我县乡镇中实有人员最少,该镇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优化组织结构,把25人重新组合,从各部门各行业抽出年轻精干的人员放到第一线,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三是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各镇在协调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社会中介组织关系的基础上,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协调、理顺村委会、农户与信用社等农村金融组织的关系,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协调村委会与各种经济组织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关系,严格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同时弱化两项职能:一是弱化直接干预生产的职能。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真正交给农民,政府做到引导、服务,不强迫、不干涉;二是弱化了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职能。政府建环境、搞服务,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2、调整乡镇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乡镇人事管理机制。一是在确保人员编制不突破的前提下,建立正常的乡镇人员进出机制。由于2005年机构改革实行了“5年内只出不进”的严控编制政策,多数乡镇人员缺编,在岗人员结构老化、青黄不接,已经影响到乡镇工作的正常开展。09年我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乡镇编制限额内,统筹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镇公务员4名、选拔5名乡镇副镇长、选招了11名“三支一扶”人员充实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上,尽快解决乡镇工作人员缺编问题。二是加强乡镇干部交流,建立乡镇干部流动机制。建立一般干部的交流机制,使每个干部都有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自己,得到交流晋升的机会;完善了乡镇领导与县直部门领导的交流机制。大部分新提拔干部先到乡镇任职,乡镇的优秀领导可以直接安排到县直部门任职。三是建立规范的乡镇干部考评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中组部出台的《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试行办法》,增强群众在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话语权,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建立和加大从乡镇中低层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的机制和工作力度,引入干部述职和民意测评机制,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对干部的考评中来,把考评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服务体制,建立“以钱养事”服务机制。         

加强乡镇公共服务职能,必须改革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我县按照“行政职能整体转移、经营职能走向市场、公益服务职能面向社会”的思路,实行“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公共服务机制,对原事业单位的服务项目实行“乡镇政府承担、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以钱养事”的办法,通过购买服务和购买劳务,落实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深化扩权强镇第一批试点镇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批试点镇我县有乌江镇、沈巷镇和香泉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根据需要给予最大的支持。成立了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江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往的多次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基本得到规范与统一,职能转变和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镇政府的职能重叠、交叉,政事不分,人员临时调度和混合使用。

2)疲于突击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乡镇整天围绕上面的“指挥棒”转,正常工作秩序受干扰。
  (3)经费、人才与技术匮乏,不能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
  (4)改革后,提前离岗人员过多,占编不干事,造成乡镇人员紧缺,多数乡镇反映现在人手不够。

5)《意见》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 “干什么”已经明确了,但是“如何干”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该上划的划,该下放的放;

二是合理划定职能,分解职责,减少机构重叠,领导分工交叉现象;

三是要依照《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那些不上班的人员要及时上岗,减少非领导职数,调动每一位人员积极性;

四是希望中央、省市尽早出台一系列文件、办法,在政策上明确办事方法和程序,让乡镇不仅有“文件”可依,更要有“方法”可施。(巢湖市和县编办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