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编办
2010年2月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现状
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共有10个镇。镇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为603名,实有人员382人;镇事业编制总数272名,实有人员202人。
2005年12月--2009年12月乡镇编制和实有人数
财供 年度 |
行 政 |
事 业 |
备注 |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2005年12月 |
648名 |
477人 |
390名 |
29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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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 |
648名 |
451人 |
272名 |
262人 |
机构改革 事业减编 |
2007年12月 |
603名 |
408人 |
272名 |
212人 |
行编调剂 45名到县 |
2008年12月 |
603名 |
385人 |
272名 |
20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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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 |
603名 |
382人 |
272名 |
20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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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措施
1、扎实推进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强化三项职能: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设了乡镇维稳综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担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为维护乡镇稳定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服务职能。主要是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和县善厚镇山多人少,机关实有人员仅有25人,在我县乡镇中实有人员最少,该镇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优化组织结构,把25人重新组合,从各部门各行业抽出年轻精干的人员放到第一线,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三是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各镇在协调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社会中介组织关系的基础上,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协调、理顺村委会、农户与信用社等农村金融组织的关系,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协调村委会与各种经济组织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关系,严格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同时弱化两项职能:一是弱化直接干预生产的职能。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真正交给农民,政府做到引导、服务,不强迫、不干涉;二是弱化了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职能。政府建环境、搞服务,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2、调整乡镇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乡镇人事管理机制。一是在确保人员编制不突破的前提下,建立正常的乡镇人员进出机制。由于2005年机构改革实行了“5年内只出不进”的严控编制政策,多数乡镇人员缺编,在岗人员结构老化、青黄不接,已经影响到乡镇工作的正常开展。09年我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乡镇编制限额内,统筹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镇公务员4名、选拔5名乡镇副镇长、选招了11名“三支一扶”人员充实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上,尽快解决乡镇工作人员缺编问题。二是加强乡镇干部交流,建立乡镇干部流动机制。建立一般干部的交流机制,使每个干部都有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自己,得到交流晋升的机会;完善了乡镇领导与县直部门领导的交流机制。大部分新提拔干部先到乡镇任职,乡镇的优秀领导可以直接安排到县直部门任职。三是建立规范的乡镇干部考评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中组部出台的《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试行办法》,增强群众在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话语权,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建立和加大从乡镇中低层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的机制和工作力度,引入干部述职和民意测评机制,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对干部的考评中来,把考评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服务体制,建立“以钱养事”服务机制。
加强乡镇公共服务职能,必须改革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我县按照“行政职能整体转移、经营职能走向市场、公益服务职能面向社会”的思路,实行“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公共服务机制,对原事业单位的服务项目实行“乡镇政府承担、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以钱养事”的办法,通过购买服务和购买劳务,落实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深化扩权强镇第一批试点镇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批试点镇我县有乌江镇、沈巷镇和香泉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根据需要给予最大的支持。成立了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江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往的多次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基本得到规范与统一,职能转变和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镇政府的职能重叠、交叉,政事不分,人员临时调度和混合使用。
(2)疲于突击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乡镇整天围绕上面的“指挥棒”转,正常工作秩序受干扰。
(3)经费、人才与技术匮乏,不能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
(4)改革后,提前离岗人员过多,占编不干事,造成乡镇人员紧缺,多数乡镇反映现在人手不够。
(5)《意见》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 “干什么”已经明确了,但是“如何干”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该上划的划,该下放的放;
二是合理划定职能,分解职责,减少机构重叠,领导分工交叉现象;
三是要依照《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那些不上班的人员要及时上岗,减少非领导职数,调动每一位人员积极性;
四是希望中央、省市尽早出台一系列文件、办法,在政策上明确办事方法和程序,让乡镇不仅有“文件”可依,更要有“方法”可施。(巢湖市和县编办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