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敞开大门开展市直部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在合肥乃至全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尚属首次。这次“开门搞三定”邀请的评审专家代表既有基层部门的负责人,也有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法人;既有拥有丰富基层经验的县区党政干部,也有学术功底深厚的大学教授,还有精通法律的资深人士。为期两天的评审会,将通过听取涉及“三定”部门主要负责人陈述、进行咨询和提问、分小组依次讨论“三定”规定等步骤,率先对市发改委等7个负责经济发展的市直部门进行评审。
张晓麟深刻分析了开门搞“三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指出开门搞“三定”是市委市政府借鉴历次机构改革经验教训,打破思维方式,转变执政理念的创新之举。开门搞“三定”,要按原则要求来做,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二是机构运作要快捷,三是体现大部制的原则,内设机构原则上只合不分,编制只减不增。要改革理念来做,一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市里 “权力下放、人员下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城市属地管理;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建设,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老百姓、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责任主体要明确;三是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职责界定清晰。要负责态度来做,一是“三定”工作本身很重要,责任重大;二是开门搞“三定”是个尝试,要有力求成功的目标定位;三是要排除干扰,以对事业、对合肥的发展负责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精力,公正评审,使此次机构改革“三定”制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张晓麟要求,“三定”涉及到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门搞“三定”的要求和精神,严格政治纪律,积极配合做好部门“三定”制定工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新闻链接 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是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简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规定的文件主要包括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附则等六部分内容。做好部门“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