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机构改革面向社会开门搞“三定”

访问次数: 2541                        发布时间:2010-03-01

[字体: ]

225上午,合肥市召开面向社会开展机构改革三定评审会,正式启动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开门搞“三定工作。评审会上,市编办负责人介绍了机构改革的有关情况和三定规定制定的有关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麟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面向社会、敞开大门开展市直部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在合肥乃至全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尚属首次。这次“开门搞三定邀请的评审专家代表既有基层部门的负责人,也有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法人;既有拥有丰富基层经验的县区党政干部,也有学术功底深厚的大学教授,还有精通法律的资深人士。为期两天的评审会,将通过听取涉及三定部门主要负责人陈述、进行咨询和提问、分小组依次讨论三定规定等步骤,率先对市发改委等7个负责经济发展的市直部门进行评审。

张晓麟深刻分析了开门搞“三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指出开门搞三定是市委市政府借鉴历次机构改革经验教训,打破思维方式,转变执政理念的创新之举。开门搞三定要按原则要求来做,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二是机构运作要快捷,三是体现大部制的原则,内设机构原则上只合不分,编制只减不增。要改革理念来做,一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市里 权力下放、人员下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城市属地管理;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建设,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老百姓、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责任主体要明确;三是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职责界定清晰。要负责态度来做,一是“三定”工作本身很重要,责任重大;二是开门搞“三定”是个尝试,要有力求成功的目标定位;三是要排除干扰,以对事业、对合肥的发展负责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精力,公正评审,使此次机构改革三定制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张晓麟要求,三定涉及到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门搞三定的要求和精神,严格政治纪律,积极配合做好部门三定制定工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新闻链接  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是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简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规定的文件主要包括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附则等六部分内容。做好部门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