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 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规定》

访问次数: 3335                        发布时间: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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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强化机构名称管理,保护事业单位法人的合法权益,安徽省泾县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统一规范了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名称。

一是认真学习,加深对《规定》条文释义的正确理解。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通过专题学习安徽省编办编印的《<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释义》,确保《规定》条文学习内容准确、阐释明晰、扎实有效。二是加强协作,互通信息。积极与联席单位及需规范名称的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工作上的支持。通过加强与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证书使用查验方面的协调,强化事业单位法人行为的规范。做到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未年检的单位,年检联席单位不予办理相关事项年检。三是运用法制手段,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使管理更加规范。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中存在实际使用的事业单位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即使用的印章字模内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法人名称与财务用章表述不一,事业单位名称的冠名与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相适应,因行政区划调整而引起的经营场所表述变更等问题,依据《规定》,对其行政隶属关系、名称、基本工作内容或者工作性质、机构组织形式等不相对应或与事实不符的表述予以指出并再责其纠正。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安徽省泾县编办 陈贤浦 任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