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加强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和督查

访问次数: 2504                        发布时间: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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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市编委主任方西屏市长亲自批示,要求市编办“认真督查、落实到位”。市编委就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专门发出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按时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要求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抓紧时间,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及时做好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在拟订“三定”规定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纪律规定进行查处。三是市编办要加强对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展以及组织实施情况。(池州市编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