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加快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

访问次数: 3116                        发布时间:2010-05-09

[字体: ]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发 [2009]53号)和《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濉发[2010]12号)精神,55,濉溪县召开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这标志着该县政府机构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为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是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动员大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编委主任杨快利明确强调,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机构改革工作排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周密安排,确保机构改革按省里的要求全力推进。

二是严肃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机构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涉及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事项,坚持集体讨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突击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花钱。机构编制、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从严查处。

三是妥善做好人员安排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积极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量才适用,把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很好地结合起来,确保人员妥善安排、干部思想稳定、机关秩序稳定。岗位发生变动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和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岗位的调整变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合并、新组建的部门对来自不同单位的同志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来到新单位的同志,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开拓进取,大胆工作,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