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编办“三把关”切实加强实名制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2047                        发布时间: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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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和掌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名编制情况,适时监督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的审核审批管理,长丰编办通过建立“三把关”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是把好工资统发审核关。编办分单位、分系统地建立全县工资统发人员电子花名册,各单位在统发工资每月报人事部门工资福利科审核的同时,必须经县编办审核盖章,对有人员变动调整的,适时在相应单位的电子管理册上进行修订,确保工资统发人员与编办电子管理册名单一致。

二是把好人员进口、出口审批关。对单位招考新录用人员,我办根据机构编制单,即时在单位电子管理册上录入新录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对于退休人员,将在单位电子管理册上进行注销,并建立退休人员花名册。在人员出口审核过程中,对于电子管理册上的遗漏人员,适时咨询该单位经办人员关于遗漏人员的详细情况,以便做好统一管理。

三是把好机构编制管理册年审关。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使用单位和编办各一份,于每年年底,将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与编办进行核对,有效地把握单位人员变动情况。

编办通过严把关口,有效地控制和掌握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为我县制定各类编制管理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障。(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