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出重拳清理吃空饷人员

访问次数: 2537                        发布时间: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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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事编制管理,规范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促进社会公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编办牵头、区人事局、区直工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教育局配合,抽调21人,组成7个清理小组,于201042030日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开展全面清理。

清理的主要对象是在编不在岗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离岗学习人员、调出区外未销编制未停止财政供给人员、自然减员未停止财政供给人员。清理的主要方法是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现场核对名册(被清理单位提交的花名册、编办提供的编制花名册、财政局提供的打卡花名册、人事局提供的离退休和享受遗补人员名册)、验证指纹、查阅签到簿等,逐单位逐人进行清理核查。清理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双向负责,追究双向责任,被清理单位要如实提供清理小组所需要的资料,如有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经查实的,一例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两例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清理小组组长需要对清理单位的财政供给人员负责,如出现漏核、漏登的,将追究清理小组组长的责任。

经过7个清理小组10天的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71人、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离岗学习人员17人、自然减员未停止财政供给人员109人。对在编不在岗的,在《皖西日报》和区政府网站上发布限期返岗公告,逾期不归或拒不返岗的,视为自动辞职、停止财政供给、注销编制;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离岗学习的,由区教育局负责按《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裕教[2009]36号)文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区编办;对自然减员未停止财政供给的,于清理的次月停止财政供给。(裕安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