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调查研究对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性作用

访问次数: 1848                        发布时间: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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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高 辰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绩,总体上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也要看到,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重道远。今后十年,我国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需要着力改革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改革将进入经济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的新的攻坚阶段。其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关系改革全局的一个重要环节,尤为重要和紧迫。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从去年7月起历经10个月,蚌埠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32家政府工作部门、2家部门管理机构、9家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编办“三定”规定全部印发并组织实施,改革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积极成效。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调查研究所起作用尤显重要,贯穿了改革的全过程。

一、认真分析,找出当前政府行政管理的症结所在,使改革有的放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构改革或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都在不断地推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比如,现在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对应、日趋协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得到加强;以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等为核心的现代管理理念逐步完善,有些己转化为政策法规并付诸实施:社会组织和动员的能力,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执行中央重大决策的能力都在日益增强,非典、汶川地震等事件妥善迅速的处置,奥运会、世博会顺利圆满的举办等都是最好的例证。但在政府的行政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和一些旧体制遗留下来的、依然较为突出的老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由“无限责任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的转变还远没有完成,与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仍有较大距离。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在管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弱化了市场的调节功能。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府向市场和社会的职能转移不足,特别是向社会中介组织的转移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有的综合管理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且对微观管理兴趣浓厚,热衷于批钱批项目。一方面导致政府部门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也使政府最应该加强的职能,比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依然是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二)职权和责任不对等。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责任与权力没有实现完全对等,两者的边界也不够清晰,往往导致有权力的无需承担责任,而要承担责任的却缺乏相应的权力。有权利、有利益的事争着要;无权、无利或权小、责大的事往外推。权责不清,使得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出了问题往往难以问责、追究。

(三)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层级过多的现象依然存在。我国政府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对象与管理事务重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协调困难的情况仍较普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敷衍塞责、推委扯皮现象较为突出,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行政成本偏高。

(四)政府组织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同时,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又显得比较薄弱。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出发,到底哪些机构需要撤并、人员需要精减,哪些机构需要增设、编制需要增加,都需要深入研究探讨,提出具体措施。另外,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政府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政府决策方面,专家咨询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决策约束机制等都不够完善;在执行方面,协调联动机制、执行保障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督导评价机制也还存在明显不足;在监督方面,关于监督主体、监督程序、监督方法和方式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此外,政府绩效评估和管理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尚在探索之中,有许多重要的问题尚待解决。

二、 深入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改革切合实际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此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运用科学发展观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我们从基础工作入手,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机构改革的文件和政策精神,充分领会改革背景、目标、要求、思路和方法;对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市政府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编制使用、领导职数等情况,逐一进行摸底核对,为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基础性资料。深入市建委、房管局、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农委、林业局、文化局、广电局等重点部门进行调研,全面深入了解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等情况,对于职能交叉和需要理顺的问题逐一研究,为机构撤并、职能调整提供依据。同时加强与省内兄弟市的交流,学习他们关于机构改革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了解他们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为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在制定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过程中,多次听取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征求省编办意见,《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拟稿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复先后8易其稿,才得以完善。

为加速推进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多次到县区调研督促指导,了解县区实际情况,将省、市关于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传达到位,工作要求到位,时间明确到位。在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出现了个别市直部门干预县区机构设置的情况,为保证县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市编办经请示市委同意,转发了《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皖厅发[2009]39号)。工作中还注重与省编办沟通,及时将省编办的意见反馈给县区,确保了我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批复我市政府机构设置34个,包括2个部门管理机构,全市共有44家单位要新定或重新确定“三定”规定。在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市编办根据 “三个不突破”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沟通协调,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将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能逐项进行梳理、分类,重新界定职能,合理确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每一家“三定”规定的审理,均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市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问题不遗漏,及时化解难题。在建委和房产局职能整合、发改委和经信委职能划转、城乡规划在两个功能区设立分局等机构职能调整中,多次到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解释政策,统一认识,化解矛盾,理顺职能关系,确保“三定”规定合法、科学、规范、切合实际。

由于注重调查研究,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改革取得预期成效,通过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理顺了关系,优化了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明确了权利和责任,改进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服务的效能。

三、明确目的,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使改革取得实效

    开展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发展。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坚决防止为调研而调研的倾向,真正使每一次调研活动既“开花”又“结果”。我们搞调查研究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为政府机构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和解决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收集详实全面的第一手资料,不忽视一个事项,不遗漏一个问题,并对调查资料进行仔细分析研究,使调查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真正应用到工作中去,使调查研究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为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提供了基础保证。由此,我有这样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运用调查研究中对宏观形势、对发展矛盾、对群众期盼形成的一些感知和感受,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深化对蕴藏在基层和群众中强大的创新精神的理解和认识,从而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最新判断和对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为改革工作提供方向、依据和思路。

  二是要搞好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是分析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查找影响和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分析查找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原因析透、思路理清、对策定准。对分析梳理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根据问题抓紧研究对策措施。

  三是要运用调研成果,提高服务水平。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很大、任务很重,市里提出的目标要求很高。要充分运用调研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形势的分析判断,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分析把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努力创新工作的思路举措,积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效率效能,切实把服务中心重点、服务机关部门、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是要运用调研成果,加强自身建设。新的形势任务既对编制工作提出了挑战,也对加强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提供了机遇。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充分运用调研成果,着眼形势任务需要,认真总结编制部门在自身建设上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探索、积极构建有利于编制部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跃上新的台阶。(本文作者:蚌埠市编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