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怀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怀远县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总体谋划、交叉联动的方式,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精心拟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资产处置、资料移交及新设立和未作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拟定等工作,相关部门先行介入,早作筹谋,稳妥实施。
访问次数: 2438 发布时间:2010-05-20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怀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怀远县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总体谋划、交叉联动的方式,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精心拟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资产处置、资料移交及新设立和未作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拟定等工作,相关部门先行介入,早作筹谋,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