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中旬,和县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24个政府组成部门、9个直属事业单位和2个派出机构的 “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草案的上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日前,该县编办正在抓紧开展初审工作,预计各部门(单位)新“三定” 6月底批复完毕。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和县编办按照省、市的规定要求,始终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和理顺职责关系为出发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方向,克服改革难度大、任务重、人手不足的不利因素,早部署,强推进,把按时按质完成三定初审任务作为检验三型机关(学习型、创新性、服务性)的建设的推手和标尺。一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的原则。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各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数量和领导职数;认真梳理现有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二是严格把握部门职责调整的依据。认真对照四个“参照物”,即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时各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省、市业务部门“三定”规定(方案)职责调整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保证科学合理。三是严格把握格式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和县编办关于“三定”规定(方案)草案拟订的要求,确保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它事项、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表述、规范用语和填写格式。四是严格把握“把关”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单位“三定”草案的每一句话的表述、每一个字的用法都认真推敲,力求各单位“三定”草案准确、规范、合理。(和县编办 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