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现有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4个。按照从严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确保机构改革后县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总体不突破现有数额的要求,经过编办审核,编委批准,截至6月底,已完成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 工作。通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县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各部门之间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方式更为完善,行政效能进一步得到提高,有利于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实施县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推动该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直机关公务员交流轮岗是该县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创新之举。自去年开始,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结合实际,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繁昌县公务员交流轮岗办法》,结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在县直机关中层正副职公务员中,按照一定条件实施跨单位、跨部门的人员交流和本单位、本系统内的人员轮岗。其目的是为公务员提供更多的岗位锻炼,更多的成长平台,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此举有利于干部成长成才,有利于盘活人才资源,有利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符合现代公共管理发展趋势。(繁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