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编办已全面完成“三定”审核工作。自该县启动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县编办明确思路、规范要求、统筹协调、精细运作,在较短时间内全面完成了县政府24个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审核工作,并一次性通过了县编委会议审议。
一、明确思路、规范要求。县编办研究出台了《关于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三定”规定规范模板,开展了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业务培训,规范“三定”文稿的内容格式和文字要求,力促“三定”审核工作一步到位、又好又快。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定“三个不突破”的审核原则和“先易后难、分批开展、压茬推进、定时完成”的工作思路,县编办主任亲自任总协调、分管副主任牵头、业务科具体承担“三定”规定的审核工作,不抽人不分组,最大限度缩短衔接磨合时间,减小工作统筹协调难度,发挥业务科工作熟悉的优势,快速推进“三定”审核工作。
三、着眼全局,严格把关。为保证“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在“三定”审核过程中,县编办不厌其烦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磋商,直至达成一致,力求前后贯通、上下衔接,并兼顾“新旧左右”,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多次专门就“三定”规定的有关细节问题请示市编办,弄清每一个疑点;并保持与周边县(市、区)的密切联系,吸取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对于行使行政审批权力的部门所报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提请县政府法制办予以审核把关。
四、细化分解、精准运作。为便于领导审阅,该县编办把各部门呈报的“三定”文本和县编办审核建议及上下左右对比情况,综合绘制成四类表格:《主要职责配置建议表》、《内设机构设置建议表》、《行政编制核定建议表》和《“三定”比对汇总表》,让领导一目了然。此举,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县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称赞。
通过“三定”工作, 县政府16个工作机构进行了重新组建和调整,三分之一以上部门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取消职责 23项,调整划转职责15项,明确、加强和强化职责53项,增加职责24项。(泾县编办 赵桂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