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编办认真做好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

访问次数: 3561                        发布时间: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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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整体推进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徽州区编办严格政策规定,始终把做好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工作作为重要环节,狠抓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梳理分析各部门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分析,明确了转变职能的重点,模拟划分了存在交叉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为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明确各部门内设机构限额。按照各部门内设机构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行政编制数和上一轮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数,对各部门内设机构实行限额管理和综合设置。
      三、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培训。对“三定”规定(草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指导,明确了在拟定“三定”规定中落实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的方式方法,并对“三定”规定的格式和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为各部门规范拟定“三定”规定创造了条件。         

四、做好“三定”规定审核工作。一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各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数量;认真梳理现有职能,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认真按照上一轮机构改革时各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市主管部门“三定”规定(方案)职责调整的实际情况,保证科学合理。三是严格按照关于“三定”规定(草案)拟订的要求,确保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它事项、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表述、规范用语和编写格式。

截止目前,全区20个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已全部返回各部门重新修订完善,待区编办二次审核后提交区编委会议研定实施。(徽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