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编委的相关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主动与区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沟通,提出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事项的合理建议,建议得到采纳并列入了讨论议题,拟提交区委、区政府研定;
三、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清理工作,稳妥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撤并转保工作,优化事业单位组织结构;
四、认真组织开展我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总结在我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中的经验做法,主动做好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服务工作。及时研究成立了区政府会计中心卫生分中心,具体负责乡镇卫生院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管,巩固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成果,为保障基层医疗工作体系正常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办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活动相结合、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相结合,力争活动取得实效;不断健全与完善工作制度,力争实现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宣城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