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相继批复,同意设立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为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认真听取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关于组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的意见基础上,我们对武汉、成都、镇江、洛阳、大连、沈阳、烟台、合肥等地开发区两院(检察院和法院)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从调研的结果看,各开发区两院的机构设置,大部分检察院对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监察室、警务科进行了综合设置,法院对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监察室进行了综合设置,部分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对部分业务科进行了综合设置。总体看,各地开发区两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体现了结合实际、精简的特点。(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