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黄山市编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令第486号、省政府令第190号、第224号等政策法规,结合黄山市实际,出台了《黄山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共分5章30条,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等源头上加强管理,强化了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为加快建设黄山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同时,市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解决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夫妻分居问题暂行办法》、《市直机关从区县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从严控制人员的增长。(黄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