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促发展 扬帆又远航
合肥市面向社会开展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纪实
探索改革新内涵,打造政府新功能。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中国又一次踏上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新征程。
“十一五”以来,地处中部的省会城市合肥,一改往日的平和,亮出崛起的姿态。经过一场爆发式、速度型的“短跑”,合肥人渴望着一场更为持久的“中长跑”。这无疑更需要智慧、技巧与耐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肥将逐步进入一个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重要转折阶段。这一时期,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好字优先、快字当头、又好又快,努力保持跨越赶超的‘合肥速度’。这个‘合肥速度’背后是人的速度,尤其是我们的各级各类公务员抢抓机遇、科学发展的速度。造就这样的‘合肥速度’,不仅需要广大干部始终保持追赶者的心态和紧张快干的激情,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此,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这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合肥又好又快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在一次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如是说。决策者的深谋远虑,推动合肥政府机构改革破浪前行。
谋定而后动,改革需要激情和胆识,更需要有正确的方向
众所周知,深化机构改革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而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又是深化机构改革的基础环节。对于合肥来说,市直各部门的 “三定”方案基本上是前些年依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而这几年合肥的经济体量增大了,产业基础增强了,城市规模扩大了,城市人口增加了。这个城市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修订完善部门‘三定’方案。凡是涉及机构调整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重新制定‘三定’方案;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对原‘三定’方案进行修订完善,从而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加快合肥跨越赶超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有效的体制保证。”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存荣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
坚持学与思、知与行的统一。为了把思考化为行动,市委副书记熊建辉率市直有关部门,专程赴广东顺德、深圳等先发地区学习考察,进一步明晰了“大部门制”和适度党政联动的改革构想。博采外地之长,是为了力创合肥之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麟全程参与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形成了具体的改革原则和办法——
责任主体要明确,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群众、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职责界定要清晰,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机构运作要快捷,体现大部制的原则,内设机构原则上只合不分,编制只减不增;体现重基层重实践的导向,适应合肥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市里“权力下放、人员下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
这一轮机构改革,实行“四个统筹联动”:即政府部门开门“三定”与党群部门“三定”修订完善统筹联动,行政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统筹联动,市级机构改革与县区机构改革统筹联动,在编人员定岗定职与聘用人员管理统筹联动。同时,协调推进人事制度、事业单位清理、绩效评估制度、分配制度等各项配套改革。
……
从
改革不能封闭运行,必须开明开放,坚持走群众路线
“合肥要加速跨越赶超步伐,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府的职能定位、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工作机制必须与之相适应。这就需要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真正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角度,进一步对政府机构、管理事项等进行优化。政府管理的事项和相关的工作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及时优化,这样才能在合肥营造一个比别的地方效率更高的政务服务环境”。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加快转变职能,一定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多的是要体现在‘放’上,对部门的权力该放的要全部放、坚决放、早点放。在权力行使上,一定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一定要阳光透明。这也是这一轮机构改革的关键所在”。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三定’工作中,要更好地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开门抓‘三定’工作,走群众路线,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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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主要领导深入实际、深入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并相继召开了一系列工作会议,不断地深化认识、细化措施、明晰要求,不仅牢牢把握着改革的正确航向,也走出了一条具有合肥特点的改革之路。
——不仅开门评审方案,而且开门制定方案。邀请了社会上一批热心公益事业且具备一定专业能力、水平,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教师、律师等(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共65人次担任评委,对市政府34个部门“三定”方案进行评审。不仅如此,还委托安徽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有关教授,组成3个专家组,直接为市城乡建委、林业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城管局等5个政府部门制定“三定”方案。“三步之内必有芳草”,从方案制定这个起始环节就邀请群众参与,既能够更好地汇聚民智民力,更让政府职能更好地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
——开门评审不是简单地走过场,而是政府与民众之间进行深入的交流互动。开门评审共设置了听取“三定”部门主要负责人陈述、咨询和提问、分小组依次讨论评审、评审组向部门反馈评审意见、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评审意见的意见、评审组修缮部分评审意见等若干环节。据统计,在听取各单位“三定”方案制定的陈述过程中,评委共提出了389个问题;在具体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共对部门的职责界定及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提出了347条修改意见。程序公平是确保公正的重要前提。正是通过这种规范、严密的评审程序,使“三定”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体现民意。
——在开门评审的基础之上,再加上内部审核这道“权力的紧箍咒”。依据评审组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各部门的反馈说明,参照上级对口部门的职责界定等情况,由市编办对39个部门的“三定”方案逐一进行审核,就职责调整、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事业单位和聘用人员联动改革等问题,分别提出具体意见,相继报请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通过这样严格的内部审核,有效避免了形式化的机构数量加加减减,把工作重点落到整合力量、明晰职能、提高效率上。
——部门权力有多少,最终还是群众说了算。对部门“三定”方案,经开门制定、开门评审、集中审核之后,并非就可以“尘埃落定”了,而是还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晒一晒部门的权力清单”。在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在市委机关报《合肥日报》上,集中利用7个版面,对35个部门的“三定”方案予以公示,尤其是行政许可、审批、处罚等事项和涉及自由裁量权的内容,一律予以公开。群众无异议后,才正式行文批复。如此,让部门权力的行使,更好地由社会来评议,由群众来监督。
正如孙金龙所说,公开对干部是最好的“防腐剂”,对群众是最好的“安心剂”。通过开门抓“三定”,无疑是让人民群众在“三定”工作中发挥了主体作用,此举体现着一个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应有作为。
机构改革引领着行政改革“闯关”
在当下我国的各项改革进程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关键环节,既有着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艰巨任务。
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基础,是先声。合肥的探索,体现的是敢为人先的精神、以人为本的思想、依法治市的理念,收获的是政府的有为、民众的信任、发展的提速——
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的职能。据统计,39个部门共取消、下放、转移微观管理职责135项;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宏观调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88项职责。在此过程中,像公厕、环卫道班房、停车场等小型公用设施建设、属地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道路绿化、游园广场管理等职责,从市里下划给各区管理,以便贴近群众做好服务。再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从就业到养老的一体化服务和保障体系;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统一承担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各类医疗机构行业管理等职责,有效解决了职能模糊、交叉等引起的管理缺位问题。无论是“放”还是“统”,其背后关注的都是民生。
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边界;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和主办、协办关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责定权、权责对等”,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过去,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分别承担着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许可等环节的管理职责,容易造成工作衔接上的脱节;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分别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不利于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同样如此。在这次改革中,通过明确界定职能,使这些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通过改革,集中解决和理顺了71项职责交叉问题,调整划转了部门间的23项职责,明确和强化了156项部门责任,有效解决了群众以往反映的“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对各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不仅坚决取消了一批,还下放一批给县区,转移一批给中介组织;对确需保留的事项,必须经过批准,并且阳光运行,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截至目前,在前几年5轮清理、陆续取消近400项行政审批的基础之上,又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5项,委托行政许可项目7项,提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意见53条,在有关部门设立专职承担行政许可服务的处室13个。通过坚持不懈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营造了一个合法、高效、阳光的政务服务环境,使合肥吸引着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
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实行大处室体制,对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和运行机制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了新的部门内设结构和工作格局。经调整优化后,市政府只设39个部门,比改革前减少了5个。部门内设机构累计核减18个,部门领导职数核减11个,中层核减17个,在上级没有提出编制精简具体要求的情况下,自我加压、主动核减编制规模,特别是通过事业单位联动,在精简行政编制的同时,一次性收回事业编制2217个。对机构改革,曾经有人说,建“庙”时难撤“庙”更难。在改革中,合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经过改革的洗礼,合肥广大干部焕发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6月初,省委张宝顺书记来肥调研时说:“干部群众精神状态很好,这个是最重要的。大家都有一种奋勇争先、率先崛起的状态,都有一种加快发展的责任意识,都有一种跨越赶超的雄心壮志。同时,还有一种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敢闯敢试,敢于承担一些风险。在研究市场规律、研究现代科技、研究现代城市建设方向等方面,大家下了功夫,体现了以知识、学习、科技、创新来支撑事业,支撑了领导干部的思维。最终说服群众、说服领导,要靠成绩,要靠作为。”这是对合肥干部队伍的充分肯定,更是寄予的殷切期望。
经过改革的洗礼,合肥的建设与发展继续高歌猛进。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5%,创1996年以来同期新高,总量超过2006年全年水平;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超过2007年全年总量,工业投资超过2008年全年总量。可以自豪地说,合肥“十一五”发展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也为“十二五”发展构筑一个更高的平台。
发展无止境,改革无穷期。在成绩面前,决策者们始终保持着一分清醒、一分执着。
让我们共同注目合肥,向着打造中部地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先行城市”的目标,继续扬帆远航。(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