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访问次数: 2179                        发布时间: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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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范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动态管理,长丰县编办积极与县目标管理部门多次对接协调,近日,县目标管理考核部门出台文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县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内设机构是否合理、人员聘用是否备案登记、中层干部是否超标准配备等,具体由县编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其中,乡镇机构编制考核15分,占整个考核分数的3%;县直单位机构编制考核3分,占整个考核分数的7.5%。(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