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5部门,联合督查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情况。这是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开展的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4月省编办、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实施办法》后,蚌埠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等5部门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并对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此,各县区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调查摸底,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了专题报告。近日,市编办结合县区自查总结情况,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走访、案例查证等形式,了解掌握各县(区)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规范进人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违规进人、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通过督查,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单位用人程序,不断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整个督查工作8月底前基本结束。(蚌埠市编办 武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