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访问次数: 2463                        发布时间: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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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近日,中共宣州区委、宣州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宣州区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宣区发〔201016)。文件要求,自2010年起,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并明确了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宣州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又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宣州区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宣区核办〔20108)。文件规定了考核的对象、依据、办法、内容和要求。考核内容主要有是否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是否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是否擅自借用在编人员、人员变动是否经过编制部门前置审查审核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否正常开展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等,共设置7项考核内容,逐项设置分值。文件确定此项考核工作由区编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区政府。

下一步,宣州区编办将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准确、公平、公正,加速推进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进程。(宣州区编办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