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休宁县编办把好“三关”,加强人员编制日常管理。
一是把好“审批关”。今年4月,制定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实行使用编制审批制度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招录(聘)或调入副科级以下人员必须先向编制部门提出使用编制申请,经编制部门审核或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并核发《控编通知单》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招录(聘)或人员调入等手续。4月份以来,县编制部门先后发出《控编通知单》21份,同意使用编制共71名(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使用编制42名,县直单位从基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使用编制25名,平行调动使用编制4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的推行,变事后监督为事先管控,做到了“编制审批先行”,为全县人员编制规范有序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把好“审核关”。每月8日前,休宁县各财政供给单位当月的人员编制情况都要先报经县编办审核盖章,并经县人社局审核工资额后县财政局才予以核拨人员经费。县编办严格把好头关,平时注重向组织、人社等部门收集人员退休、流动和职务变动等有关材料,及时更新人员台账,督促进出人员的单位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做到每月审核心中有底。半年来先后审核纠正了工资发放人员与实有在编人员不符情况数十人次,其中有退休后未及时按退休人员报工资的,有调动后不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和工资转移的,还曾发现调动后两边单位重复报工资或两边都漏报工资的现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及时予以纠正,督促所在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后重新报批。人员编制工资月审核制度的实行,做到了“人员、编制、岗位、工资”四位一体,有效地防止了吃“空饷”等现象的出现。
三是把好“统计关”。每月人员工资审批结束后都及时进行统计,定期将全县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和配备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与县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核对,并将统计数据向有关部门反馈。机构编制统计实行“月月统、定期核”,既保证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也为县组织、人社部门安排配备人员提供了人员编制数据参考,有效地防止了超编和超领导职数配备人员情况的发生。(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