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编办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

访问次数: 2273                        发布时间:2010-09-09

[字体: ]

中央编办《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下发后,我办高度重视,罗昌平主任、张家麟副主任明确要求,认真学习宣传《通报》精神,落实《通报》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日前,省编办向全省转发了《通报》,就学习贯彻《通报》提出要求。

各级编办要认真抓好《通报》的学习、宣传工作,主动向编委领导汇报《通报》内容和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宣传《通报》精神;要积极组织认真学习《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学习和贯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自觉性。

各级编办要通过学习《通报》,认真查找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和集体研究制度,完善编委会议事规则;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要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各级编办要结合学习贯彻《通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维护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级编办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组织对本地区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查和整改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