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山区积极推进基层医改综合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3020                        发布时间: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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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三山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正确处理好医改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医改良好环境。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三山区党政办公室制定《关于成立三山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办[2010]90号)文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管领导任副组长,经发改委、编办、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医改办公室,四个工作指导组,一个工作督导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实行包保责任制,制定任务分解表。

二、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区政府召开组织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会,学习传达省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会议精神,布置三山区医改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召开医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全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区各责任部门迅速落实省、市医改会议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沟通协调、全力合作。

三、精心准备,制定了基层医改实施方案(草稿)。根据省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山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草稿)》,明确改革指导思想和实现目标,改革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四、开展了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财务的清理工作。积极开展人员摸底调查,对全区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分在编、非在编、退休三类人员按照进入渠道、年龄、工龄、学历、资格、职称、工作岗位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同时对基层卫生单位资产和账面债权债务进行摸底,形成了完整的基础资料。

五、对全区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编制按省相关编制核定标准进行模拟测算,并报市相关部门审核。

六、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卫药秘[2010]619号)精神,三山区成立了基本药物管理组织,并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