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编办“三定”规定出台

访问次数: 2783                        发布时间: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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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淮南市委、市政府批准并下达了市编办“三定”规定。新“三定”明确市编办增加以下职责:管理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改革效果评估工作。同时还明确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机构编制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检举和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在本次机构改革中,为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淮南市和市辖县区编办均由与同级人事部门合署办公改为独立设置,是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同级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为适应新体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新“三定”核定淮南市编办行政编制15名,设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4个内设机构;下辖正科级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正科级事业机构1个: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定编5名。

  目前,市编办正指导所辖县区编办拟定各自的“三定”规定,同时淮南市编办将以新“三定”为新起点,以新体制为契机,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重点,以用编审核为突破口,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抓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为实现淮南“一体两翼”、“两型城市”发展新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淮南市编办  李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