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访问次数: 4542                        发布时间: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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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发〔2006〕18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关于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人事编制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2006年在厅、编办机关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现就“服务效能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增进“两情”、改进“两风”的要求,切实解决厅、编办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机关和全体干部职工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服务质量上有新进步,在自身素质上有新提升,努力把厅、编办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促进人事编制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坚持重点突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扎实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

(一)深化思想认识。近年来,厅、编办机关通过开展树人事编制干部新形象和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特别是通过先进性教育和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有所增强,工作作风有所改进,工作效能有所提高。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机关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机关效能的提高,影响了人事编制部门的形象。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就是要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推动人事编制事业的发展。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效能年”活动,努力把作风效能建设体现在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上,体现在增强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上,体现在服从大局和优化服务上,体现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上,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

(二)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明确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责任考核,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推进人事编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部署.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认真执行《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现行人事编制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整理汇编和清理,并公布废止文件目录,确保政令统一和畅通。要从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入手,制定严密的权力运行程序,规范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相对人权利等,加强监督制约,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进行到哪里,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徽省人事厅、编办工作规则》,抓紧完善各项制度,构建涵盖厅、编办各处室和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内部管理各个方面的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政务督查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否定报备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和信访接待日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逐步实现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要坚持建立制度与执行制度并重、宣传制度与落实制度并举、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并行,努力使制度成为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四)提供优质服务。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要热心为全省大局服务。自觉把人事编制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奋力崛起、东向发展、全民创业、861行动计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决策,研究制定和落实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和体制保障的具体服务措施,为全省工作大局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热心为基层人事编制部门服务。加强对市县人事编制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对基层急需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三是要热心为群众服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力求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好、办得廉。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政策、提出诉求的群众,要热情相待,文明接谈,及时答复,认真处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让群众办事顺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都要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通过会议、文件、政务服务窗口、网站和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结果,并就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改进机关作风。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要大力倡导开拓创新之风。鼓励创造、提倡探索,努力实现理念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要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抓住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人事编制工作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各相关处室要围绕《公务员法》实施、高层次人才开发、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军转干部安置、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工作,选定一、二个课题,深入实际调研,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制约当前人事编制工作改革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做到常规工作求规范,重点工作求创新,特色工作求亮点,实现人事编制工作的新突破。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戒心浮气躁、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采取有效措施把会议、文件精简下来,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努力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水平。要大力倡导雷厉风行之风,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努力克服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对本部门职能任务,认真负责,抓紧落实;对上级交办的事项,雷厉风行,速办速决;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故意拖延刁难的现象。进一步完善处室之间、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的工作,要实行主办处室牵头负责制。要大力倡导令行禁止之风,严禁擅离职守和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非特殊情况下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金、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公费旅游和违反规定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努力维护人事编制干部的良好形象。

(六)提高干部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关键所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以《党章》、《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采取领导同志讲党课、举办讲座、形势报告会、专题培训、工作交流、知识竞赛、按计划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大力培育“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不断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本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机关党委、人事处要加强对学习的协调和考核工作,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和检查,推动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的深入开展。要在机关内部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聘任制等选人用人方式,进一步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努力营造激情迸发、潜能发挥、事业发展、个人进步的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服务效能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2月至3月中旬)

召开厅、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服务效能年”活动动员部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皖办发[2005]14号文件和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开展讨论,统一思想认识,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1月)

制定活动方案。各处室、事业单位都要围绕六项重点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单位和个人在作风效能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服务效能年”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确保“服务效能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施重点工作。厅党组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分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活动的实施。各处室、事业单位要围绕“活动方案”,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整改,促进机关作风效能明显好转。

(三)考核评估阶段(12月)

各处室、事业单位对照本单位“服务效能年”活动方案,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是否兑现,各项禁令是否执行到位,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改进作风方面是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等。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自下而上地形成自查报告,厅、编办以适当方式进行讲评,进而推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加强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单位各司其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厅、编办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张耀文为组长,陈晓淮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编办综合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厅、编办作风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宣传等日常工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地做好工作。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服务效能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从自身做起,从本单位抓起,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二)突出工作重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处室、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作风效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的办法,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对属上级的问题,要积极反映,建言献策;对本级的问题,要积极行动,努力取得突破。要把作风效能建设贯穿全年,并把作风效能建设与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结合起来,与创建“三优”文明机关结合起来,与完成各项人事编制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促进人事编制工作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作风效能建设的加强,保障机关建设和各项人事编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以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作风的改进和效能的提高。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落实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把干部职工改进作风和提高效能方面的表现与单位目标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评先、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厅党组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处室、事业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实施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改进意见。效能办要采取设立意见箱、在网站开辟专栏、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服务对象的意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的检查结果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投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机关效能和人事编制干部形象的行为,厅党组将按省纪委《关于违反改进省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