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方案

访问次数: 4820                        发布时间:2008-07-08

[字体: ]

为扎实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发[200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处实际,制定综合处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以加强效能建设、创建“三优”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培养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为落脚点,找准本处提高服务效能着力点,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力争在服务理念和方式上有新突破,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升,在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努力把综合处建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处室。

二、实施步骤和主要做法

第一阶段:学习讨论(2月至4月上旬)

按照要求,制定与严格实施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支部每周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内容包括:1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等内容2、皖办发[2005]14号文件和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3皖人机党〔20064号文件中规定的学习内容;4、省人事厅、编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及《党章》、《公务员法》等。在学习中,结合实际开展大讨论,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讨论中,对照改进“两风”、增进“两情”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和查找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存在的问题。支部通过简报、网上“效能建设专栏”等形式,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识与合力,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支部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情况与本处工作目标和个人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个人学习完成情况的督查活动,对活动开展的各个阶段认真回顾和检查,查服务效能活动的落实情况,其检查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与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中旬至11月)

围绕《实施意见》中提出的6个方面,结合实际,拟从以下4个方面做好“服务效能年”活动的实施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一是立足本职讲政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编办以及全省机构编制工作重点,自觉把本处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局、放到全省人事编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认清形势,超前谋划,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二是立足本职讲大局,增强服务意识。要根据综合处工作特点,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转变机关作风,做到事事处处以服从大局为重,点点滴滴以服务大局为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的作用,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做好综合服务工作。对本处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并结合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要求处内每一位同志按照各自职责,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计划。本处主要负责人为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二)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做好《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及其编制管理规定》出台前的有关协助工作,以及《规定》出台后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二是制定《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办理回复限时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检查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机构编制管理;四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考核体系,积极争取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考核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五是进一步贯彻省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意见》,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做好2005年度机构编制督查通报工作和2006年综合督查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12310”举报电话管理制度,畅通督查信息渠道,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督查力度,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权利规范运行;五是建立机构编制工作通报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三)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效能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来抓效能建设。结合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加强对全处同志理论学习的指导,提高对改进机关作风重要性的认识,规范机关行为,提升每位同志自身整体素质。支部坚持集体学习制度,每位同志根据自身情况制订个人学习计划,认真作读书笔记。支部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和检查,通过多种学习形式,推动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开展。在学习和实践中,着力培育“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政绩观。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全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基层和服务对象反映的突出问题,力戒心浮气躁、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科学决策;三是在开展“服务效能年”活动的新要求下,在修订完善省编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支部和处室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从政行为。规范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有关文件,建立工作流程,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严格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廉政建设制度、AB岗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和学习制度,坚持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并举,重在落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长效机制;四是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开门整风,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网上“意见箱”和“讨论与交流”栏目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查找薄弱环节和差距,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清理,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凡做到的,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需要有关方面协调的,主动协调合力整改,以整改实际效果促机关效能建设,使全处形象有明显提升,素质明显提高,作风明显改进。

(四)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优化服务质量,创一流工作业绩。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热心为部门、基层和内部处局服务。一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手段,适时在省直机关恢复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二是将编制证、工资统发和信息平台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控制财政供给人员增长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扩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在网上公布工作规则和流程,按照办理限时制等要求,一般情况当日办理,至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四是进一步完善全省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和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机构编制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五是配合厅公务员管理处,制定《全省公务员招录编制审核办法》,及时完成每年全省公务员招录的核编任务,确保招录工作顺利实施;六是结合全省工作重点,不定期地对全省编制系统干部实施培训,以开拓工作思路,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七是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积极探索运用弹性手段用好用活现有编制,实行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在控制好编制总规模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能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既重视人员编制的精简,又重视适应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机构编制。另一方面进一步确立统筹兼顾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既重视机构、编制等“硬件”的管理,又重视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等“软件”的创新。制发《2006年安徽省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提纲》,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常规工作求规范,重点工作求创新,特色工作求亮点,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新突破。

同时,结合综合处“参谋部”、“联络部”、“后勤部”的特点,服务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服务部门和处局,打造精诚合作;服务基层,塑造窗口形象。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制订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提高服务效能。明确作风效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分清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的办法。对本部门职能任务,认真负责,抓紧落实;对上级交办的事项,雷厉风行,速办速决;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故意拖延刁难的现象,做到大小事情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弘扬正气与奉献精神,增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的意识,以服务为天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塑创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服务型处室”

第三阶段:自查评议(12月)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处“服务效能年”活动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和学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度遵守落实情况、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自查和评议,既解决好突出问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也努力从源头治本,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